齐鲁网济南3月4日讯 4日上午,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与相关负责人做客《阳光政务热线》,就社会热点问题与广大网友听众在线交流。
谢峰披露,针对非法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,今年我省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:
第一,加大对危废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。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,组织开展危废处置转移等的环保专项行动,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行为依照新环保法和“两高”司法解释,对于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3吨以上危废的,以严重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二,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划,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。督促各市对辖区内的危废产生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调查,对产废较大的市和县,提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要求,逐步提高全省处置能力,力争实现一个市至少配套一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。
第三,强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。其中要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。严格规范联单填写,防止违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。加强区域联动,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。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精细化管理,.要求运输企业在车辆上安装专门的卫星定位系统,记录此运输车辆全程的转移轨迹。产废企业要跟踪监控,防止偷倒行为,并对运行轨迹电子资料长期保存。运到目的地后,要有接收单位盖章、接收人签字。接收单位应开具进门证、过磅单、接收证明等。
第四,加大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力度。各级环保部门要根据信息公开制度,大力推行危废规范化管理信息公开,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各类媒体,大力宣传我省危险废物管理、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做法,宣传先进典型,及时曝光违法行为。支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,引导全社会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监督。
第五,强化问责机制。对环评机构和审批机关在有关危险废物环评上的失职行为,妨碍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,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对于伪造、转让危废许可证,以及无证经营、超种类经营、联单造假、数据信息造假等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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